村两委成员“不得”“不宜”情形公告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7-12-15 16:18:47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2)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5)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6)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7)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搞宗族派性的;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8)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民主评议为不称职、被责令辞职或被免职的;近三年来,民主评议党员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作为教育转化对象的。(9)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10)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者,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2)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3)上一届村委会成员依法应当提出辞职、被罢免或职务终止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4)不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不服从村党组织的领导,甚至消极对抗的。(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7)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搞宗族派性的;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9)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10)具有其他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情形。

编辑:青州新闻网 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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