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全市广大群众踊跃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7-08-09 16:15:45     


 中共青州市纪委

青州市监察局

青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鼓励全市广大群众

踊跃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生态强市建设,更加严格地保护好青州的绿水青山,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鼓励全市广大群众踊跃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范围

(一)在黑虎山水库、仁河水库、大郇水源地、赤涧水源地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饭店、企业应拆未拆的;

(二)在仰天山自然保护区、云门山风景名胜区内建设违章建筑、已拆除的违章建筑又重新建设启用的;

(三)向北阳河、南阳河、弥河及其他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废弃物,在河道两侧禁养区内建设养殖场至今未关停,擅自开设排污口向河道内排放废水,河道内垃圾未及时清理,未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河的;

(四)化工企业违规排放废水废气,施工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内部堆料场、原料运输未加盖防尘网,违规使用燃煤锅炉,开设露天烧烤的;

(五)运输车辆敞篷运输,沿途撒漏,乱拉乱倒,超载过境的;

(六)辖区内存在黑臭水体、纳污坑塘的;

(七)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政府部门在环保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的。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一)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察局:白天3822704 ,夜间3221306,市环境保护局:白天3208501,夜间3202372。实行24小时受理电话举报。

(二)开设举报电子邮箱。市纪委、市监察局qzsjwxfs@163.com

市环境保护局qzshbj001@163.com

(三)来信举报。市纪委、市监察局通信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青州市纪委信访室(收)。

市环境保护局通信地址:青州市海岱中路2688号青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收)。

三、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青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监督举报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建设更加美丽的新青州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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