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寻找青州最美社区”摄影大赛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5-04-10 15:28:39     


一、 目的和要求:

青州市社区提升工作开展一年多来,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管理等方面有了显著提升,为着力弘扬住宅文化,集中展现青州最美住宅小区的景观风光和社区建设,反映楼盘小区带给人们的健康、舒适、自然、和谐的美好生活,活跃我市的业余文化活动,市文明办、共青团青州市委、市新闻信息传播中心决定联合主办,《“寻找青州最美社区”专题摄影大赛》,本次大赛由青州新闻网与青州市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冠名单位具体承办。

本次摄影大赛向社会全面征集摄影爱好者,采用一站一启动,一站一评选的方式,要求大家走进青州秀美社区,拿起手中的相机,定格社区温馨的生活场景,发现人景相容的自然美景,感悟生活点滴和身边这座城市的发展变迁,通过一些细节捕捉社区家园美景,提炼出富有生活意味的宜居场景,寻找青州最美的社区,记忆社区最美风景。

二、 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共青团青州市委、市新闻信息传播中心

冠名单位:青州市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站一单位)

承办单位:青州新闻网、四季花城

协办单位:市青年摄影家协会、青州新闻网拍客联盟

媒体支持:新闻信息传播中心下辖全媒体平台:青州新闻网及下辖微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青州通讯、青州电视台、青州视频网等青州媒体,各参与单位自持媒体。

三、报名及参赛

参赛条件:凡青州市或外地来青摄影爱好者(含各青州摄影协会会员、各婚纱影楼摄影师等),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

1、现场:四季花城售楼中心或范公亭路东首文广大厦12楼(青州新闻网)报名。

2、网络:青州新闻网微信公共平台或青州新闻网拍客qq群(306092858)

3、电话:青州新闻网热线:3262315 四季花城热线:3507999

注:所有参赛报名摄影师4月12日上午9点到四季花城售楼中心领取摄影证,参加大赛启动仪式。

四、组织流程及比赛流程

(一)活动时间:

4月12日上午9:30启动仪式,报名摄影师到现场领取摄影证,仪式结束后,美女模特数名参与小区拍摄。

地点:四季花城销售中心(云门山花园往南100米路东)。

4月18日(具体时间待定):四季花城社区家庭主题拍摄,聘请模特数人(摄影师自由报名)。

4月12日至5月10日,凭摄影证自由入区拍摄。

5月10日至5月17日,微信投票初选和转发微信送礼环节

5月18日至5月24日,评委会评选阶段

5月24日,颁奖典礼

6月1日至7月1日摄影作品展

(二) 颁奖典礼:

由市文明办、共青团青州市委、新闻信息传播中心联合为获奖选手和冠名单位颁奖。

五、 奖项设置(所有奖金、奖品颁奖典礼统一发放)

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购房代金劵20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500元+购房代金劵10000元;

三等奖8名,奖励:300元+购房代金劵8000元;

优秀奖20名,奖励:100元+购房代金劵5000元;

注: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水晶奖杯,全部获奖作品颁发证书,所有参赛摄影师均获得价值60元精美礼品一份。

六、活动宣传展示

在青州新闻网摄影频道建立通栏广告位,链接大赛专题网站,对投稿作品进行展示。

利用青州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掌上青州”手机客户端和冠名商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大赛作品展示。

《青州通讯》四版封底开设摄影大赛专栏对摄影大赛优秀作品进行选登,每周一次。

《民生论坛》各版块提供大赛置顶支持、展示。

大赛结束后,优秀作品进行装裱、展览。

七、 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qznews360@163.com(投稿时注明“寻找青州最美社区”摄影大赛),投稿时须提供作者姓名、手机和作品名称。

联系电话:0536-3262315

八、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提供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单幅图片规格不小于3兆。须注明作品标题。

2、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亦可是本次活动启动之前的社区作品。

3、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得超过6张)。禁止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4、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

九、 大赛评审

由主办单位邀请资深摄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微信投票本着扩展影响、宣传青州的原则进行,将通过技术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所有刷票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十、 其他事项

入选、获奖作品将进行展览和出版画册。入选、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冠名单位有权使用入选、获奖作品作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大赛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之纠纷,均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首届“寻找青州最美社区”专题摄影大赛组委会

暨“四季花城”杯首届醉美社区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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