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免征契税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7-07-14 09:38:13     


青州新闻网7月14日讯(通讯员  蔡静  报道)    为夯实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进一步释放三农红利,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自本月起,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将免征契税、印花税等。

免税情况如下: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编辑:
文章推荐:

精选专题

  • 青州新闻网6月7日讯(通讯员 魏奉祯 陈正玉 曹泽 报道)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庙子镇牢固树立“防胜于救”和“防大汛、抗大灾”意识,时刻保

  • 日前,农业产业化新模式——SAS轻简自控无土栽培技术,通过多年科研实践,在我市丰本生物公司试验成功,首个示范园已在庙子镇开工建设。

  • 今年以来,市工商联从完善组织架构、加强教育培训、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发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非公经济”新动能。






青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网站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青州新闻网 青州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范公亭路东首广电大厦1楼、2楼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 3303015 邮箱 : qznews360@163.com

鲁公网安备 37078102000006号 鲁ICP备11000130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210008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