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再次调整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9-04-10 10:46:30     


青州新闻网4月10日讯   近日,潍坊市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从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在2个方面进行政策调整。

一是增加门诊慢性病种。将肺移植术后抗排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按照潍人社发〔2010〕30号规定执行,年度支付限额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为90%。二是完善大病保险谈判药品支付政策。参保患者原则上不能同时使用2种及以上相同适用症和作用机理的大病保险谈判药品。如临床治疗确需同时使用2种以上大病保险谈判药品的,应符合药品使用说明书及卫生计生部门颁布的临床治疗路径。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需使用2种以上大病保险谈判药品的,按照就高原则只承担一个起付标准。

通过调整,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切实提高参保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医保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 吴淑涛 报道)

编辑:成同坤
文章推荐:

精选专题

  • 兴业银行青州支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扣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创新服务方式,用金融活水润泽田间地头,助力乡村振兴。

  • “这个管道可燃物很容易积聚,造成危险……”在一家化工企业,市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家在检查时发现企业生产装卸区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近期,益都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涉爆涉尘等高危行业精准反复检查,多管齐下除隐患,确保企业安全有序运行。






青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网站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青州新闻网 青州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范公亭路东首广电大厦1楼、2楼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 3303015 邮箱 : qznews360@163.com

鲁公网安备 37078102000006号 鲁ICP备11000130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210008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