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王坟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5-08-01 10:11:02     


王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王坟镇食品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潍坊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关工作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根据潍坊市、青州市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各级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企业及餐饮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潍坊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我镇果品加工企业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整顿和规范提升,切实解决生产、加工、销售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达到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全镇舆情安全,促进果品加工产业及餐饮业规范提升。

二、工作目标时间安排

通过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全镇食品市场,尤其是山楂制品行业及餐饮业的监管薄弱环节,严历打击掺杂使假恶劣行为,严厉打击不按照QS认证标准生产加工行为,销售“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以山楂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店、各餐饮单位的监管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次专项整治:落实专项整治目标,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抓好专项整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深入排查风险,重拳出击、严查重罚,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消除隐患,逐步规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夯实工作保障,齐抓共管,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协同共治新常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安排部署,自觉适应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开展“食安青州”品牌引领行动为载体,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安全为先、正面引导、企业主体、强化监管、标本兼治、协同共建的基本原则,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着力构建政府监管有力、社会监督有序、企业诚信有度、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推动我镇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1、要求果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QS认证标准》进行生产,卫生条件要求全天侯达标。对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验收标准。对未通过QS认证,或虽取得但未执行QS认证标准进行生产的企业、虽取得但未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的餐饮企业一律进行取缔。山楂果品加工企业一律使用鲜果或冷贮鲜果生产,坚决杜绝使用山楂酱和非食品添加剂、严历打击掺杂使假恶劣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严肃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以后不得从事食品生产。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共四个月。8月1日—8月31日为企业自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为企业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为企业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为成果巩固阶段。

2、各管区、包村干部及有关单位要将本次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按照从重从快的原则,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对果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受理举报相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每一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留下监督检查文书,所有监督资料存档备查。

三、责任分工

(一)镇经贸办,要加强对各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条件的重新审核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生产“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二)镇食药所,要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厉打击经营、销售“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市场巡查频率、提高巡查效能,增强对违法食品的严控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应用能力和应用范围,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客观评价体系,推行经营者自律标准和工作人员监管标准,提升果品加工业和餐饮业整体水平。要强化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把好质量关、销售关,加强食品的抽样检测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地沟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三)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抓好果品加工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要加强信息宣传,强化舆情监测和工作督导,定期调度,每周汇总情况,调度工作进度,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序和沟通报告机制。

(四)镇派出所,要狠抓食品安全监督,明确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等职责和权限,将食品安全监督职责落实到社区民警,建立规范的基础台帐和执法档案,狠抓食品安全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到隐患必除,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派出所年终综合考评。

(五)镇安监所,要认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建立、完善并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督查全镇食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并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六) 镇环保所,要对果品生厂加工企业和餐饮业污水排放、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要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环境保护实施办法并监督企业执行,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对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七)各管区及包村干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果品加工企业及餐饮业的管理,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业的监管力度,沉到企业,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检查备案制度,每一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留下监督检查文书,所有监督资料存档备查。

(八)教管办,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留样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检查备案制度,每一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留下监督检查文书,所有监督资料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业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整治指标。各村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假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餐饮业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按照末尾淘汰制的原则,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整改不彻底、生产不标准、卫生不达标的企业和餐饮业坚决予以关停。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电话3731011)支持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专项整治期间食品安全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王坟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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